1.对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请家长根据报名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建议错峰,避免排队。进校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服从学校统一指引与安排。
2.7月22日,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3.7月27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区儿童,到我校办理补报名手续。
4.适龄儿童确应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我校审核后确认。
5.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家长将承担相应后果。
6.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7月6日—7月12日)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45人/班)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