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2020-03-23 15:13:00
小学入学信息发布
原创
3692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中关于《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办法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0年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登记时间

2020年4月期间的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三、登记地点

请关注2020年3月在南开区各公办小学门口张贴的相关通知。

四、登记流程

(一)登陆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预约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预约现场登记时间。登录时间及登录网址请关注2020年3月在南开区各公办小学门口张贴的相关通知。

(二)根据网上预约时间进行现场登记,登记时请携带预约单(打印或手机拍照均可)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1.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和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在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和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和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通知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应该诚信报名,真实提供相关证件和填写信息。南开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居住证持有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一所公办小学就读,并于2020年7月上旬电话通知居住证持有人到指定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七、咨询电话 2745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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